与消费者打交道的能力,就是“真正为消费者创造产品的价值”,只有让消费者觉得“物有所值”,产品的价值创造才有意义,产品的价值交换才有可能,而价值来自于消费者的判断和感知,是消费者基于产品的效用和支付成本之间的比较。
营销,不是以精明的方式兜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,而是一门“真正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艺术”! ———菲利浦.科特勒